中访网数据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审议通过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决策机制,以防范风险并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制度明确了需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以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根据交易涉及的不同指标,如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占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制度严格划分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例如,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批准;达到相关指标10%以上标准时,则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制度强调决策的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并实行分层决策。公司要求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前需进行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并充分考虑法律政策、产业符合度、经济效益及实施条件等因素。在决策执行层面,制度规定了从文件签署、具体实施计划制定、资金配套到项目跟踪、审计及事后报告的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决策的有效落实。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悦康药业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为H股上市后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