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公告,已修订其《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在内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根据新修订的制度,公司明确了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内部负责定期报告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制度详细规定了需追究责任的六类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等。同时,制度也明确了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的适用条件。在责任追究形式上,公司设定了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多层次处理措施,并可附带经济处罚,追究结果还将纳入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该制度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体现了华谊兄弟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问责机制方面的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