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对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外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外部信息报送流程,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工作。办法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必须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详细记录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对于重大事项,公司还需制作并保存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外部信息报送方面,办法规定董事会办公室为统一管理部门,要求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并需通过签署保密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外部单位或个人履行保密义务。办法强调,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严格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