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第六次修订案。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与运行机制。根据修订后的规则,该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与程序并进行审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制定并审查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规则强调,董事会若未采纳委员会的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相关意见及具体理由并予以披露。会议召开需有过半数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有表决权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将为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和经费保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该规则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高管提名与薪酬管理的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