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于近日发布了经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新制度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旨在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履职保障。核心内容包括: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独立性要求,规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三名,其中须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及一名常居香港人士;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并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要求特定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相关重大事项;同时,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信息支持和相应津贴。该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程序,以及其职责、履职方式与保障措施,强调了独立董事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在新制度生效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