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核心决策包括明确管理目标与基本原则、细化职责分工与工作内容、强化合规披露与平等沟通要求。制度强调公司需通过股东会、网站、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便利。关键规定包括:在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接受现场调研;在投资者活动中需事先确定可回答范围,严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调研机构签署包含保密条款的承诺书;并需完备保存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3年。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预计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治理水平,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构建稳定的投资者关系并提升公司长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