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建立防范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资金,特别是通过垫支费用、无偿拆借、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非经营性方式占用资金。制度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委员会在防范资金占用中的具体职责与监督措施,要求定期检查并披露资金往来情况。对于已发生的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了以现金清偿为主的原则,并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设置了严格的评估、审计、披露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同时,制度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协助资金占用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此次制度的修订与通过,是东方盛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