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本次修订主要围绕股份减持行为进行了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规范。新办法明确,董事、高管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需遵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等规定。办法细化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要求,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办法强化了对特定期间买卖股份的禁止性规定,并新增了因离婚分割股份后,过出方与过入方需共同遵守减持比例限制的条款。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董事、高管的信息申报义务、违规买卖股份的处理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管理,规范其股份买卖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与完整,以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