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披露了经董事会修订的《董事薪酬制度》。核心修订内容为增设董事特别奖励机制。根据新制度,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本年度在履职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发放特别奖励,该奖励议案需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此项特别奖励的发放,不受原有制度中关于“在控参股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领薪的董事不再领取董事薪酬”这一原则的限制。
该制度明确了董事薪酬以年度津贴形式发放,原则上仅向未在公司及控参股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支付。董事薪酬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讨论董事个人报酬时,相关董事需回避。薪酬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制度同时规定了薪酬的发放、扣减与停止情形。例如,任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任期发放;辞职或被免职的董事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停薪;若董事受到公司内部处分或监管机构处罚,董事会可提议扣减乃至停发其薪酬,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亦可自愿放弃薪酬。
此次制度修订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更系统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