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公告,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与合规性,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核心修订内容聚焦于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的强化。在决策层面,制度明确了不同金额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万元,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则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度特别强调,关联董事与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须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在信息披露方面,制度要求及时披露达到上述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并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引入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程序。此外,制度加强了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监管,明确禁止公司以各种形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及代偿债务等。
此次制度修订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最新监管指引进行更新,体现了公司适应监管要求、完善内控体系的决心。新制度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运营透明度,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