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今年9月30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的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会生物),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五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第一、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所涉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
第二、请说明发行人股东龙磐生物医药营业期限、存续期限续期事宜办理进展,龙磐生物医药具备股东资格以及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不利影响的明确依据。
第三、请说明,针对自然人股东钱祥丰长期失联的情况,发行人为保障其股东权利与权益,在上市前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提供明确依据。
第四、请说明发行人在北京自贸区设立子公司并迁移相关业务的具体进展及预计完成时间。
第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了解,滨会生物是一家立足中国、全球领先的溶瘤病毒疗法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创新癌症免疫疗法的发现、开发及商业化。公司旨在透过提供在疗效及安全性方面优于标准治疗的突破性溶瘤疗法,应对全球迫切未满足的临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