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今年10月8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坦博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坦博尔),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六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第一、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第二、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第三、请说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第四、发行人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请说明广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第五、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第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了解,坦博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专业户外服饰品牌。公司的产品以卓越的质量、人性化的设计以及先进的科技与工艺为基础,满足滑雪、登山和徒步等各种自然环境活动需求,以及郊游、公园休闲和通勤等城市场景,并重新定义户外生活方式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