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职权、股东权利保护及利润分配政策等多个核心领域。关键变动包括:明确董事会可经授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细化了股份回购的情形与程序;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完善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确立了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的治理模式,其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优化了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在满足条件下,公司单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并明确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章程还加强了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审议程序和披露要求。此次章程修订旨在适应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治理结构,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