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8月13日公开信息显示,聚光科技(30020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互为一致行动人。2025年5月16日,你们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合计持股比例由 25.74%减少至24.95%,触及5%整数倍;对于前述权益变动情况,你们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 6 月10日才披露。此外,你们向聚光科技提供的《告知函》等材料,未将姚纳新所持股份纳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计算范围,导致聚光科技2024 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暨累计冻结股份比例下降的公告》,2024年10月31日、2025年5月 19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收深交所监管函。
公开资料显示,聚光科技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领域的仪器仪表。
截止发稿,聚光科技总市值87.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