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2025年6月20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最高法民申64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的再审申请。至此,东北证券与敦化农商行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终审落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及计提预计负债。
该诉讼源于2021年5月,敦化农商行以东北证券在“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过程中未履行义务导致其损失为由提起诉讼。此前,案件历经多次审理,东北证券均未承担赔偿责任。本次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法律责任,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无影响。
东北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正常,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券(包括“22东北C2”“23东北01”等存续债券)的偿付造成负面影响。受托管理方东吴证券亦确认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此次裁定标志着东北证券在历时四年的诉讼中取得最终胜利,有效化解了潜在财务风险,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