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山材料”)近日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议事机制,强化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根据公告,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规则及职责范围,要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制度规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前,须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支持。公司需为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包括资料准备及人员协助,并确保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此外,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项说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以增强履职透明度。该制度即日起生效,旨在通过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防范大股东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天山材料表示,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