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宣布,拟与中国核电、中俄核工业基金等机构共同成立中核田湾(北京)核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5.0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人寿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2亿元,占比近80%。该合伙企业将重点投资于中国境内以核电开发、建设及运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首期项目拟投向中国核电旗下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江苏徐圩核能供热项目。
根据公告,合伙企业由广金金宏(中国人寿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中核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国寿金石(中国人寿关联方)作为管理人提供运营及投资服务,年管理费率为实缴出资余额的0.1%。投资期为6年,退出期4年,可延长1年。收益分配优先返还合伙人投资成本,剩余按出资比例分配。
中国人寿表示,核电资产具备长期稳定收益特性,此次投资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同时支持国家清洁能源战略,符合其绿色金融发展方向。因交易涉及关联方广金金宏及国寿金石,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因相关比率低于5%,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本次交易尚待合夥协议正式签署,中国人寿强调其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上,涉及关联利益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注:中国核电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5;中国人寿H股代码0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