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7日丨飞扬集团(01901.HK)宣布,配售协议及补充配售协议所载之所有条件已经达成及配售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完成。合共3200万股配售股份已由配售代理按照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成功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25港元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该等3200万股配售股份分别占于紧接完成前于公告日期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4%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85%。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及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分别为4000万港元及约3865万港元。公司拟将配售事项之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i)约54.55%的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于18个月内用作营运集团旅游相关业务,以应对COVID-19疫情后旅游业务之反弹;(ii)约27.27%的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于六个月内用作偿还集团贷款;及(iii)约18.18%的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于24个月内用作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业务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