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客服
使用财视扫码登陆 中金二维码

下次自动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立即注册

其它账号登录:新浪QQ微信

手机网
首页>>市场>>个股资讯>>  正文
精华推荐 财经号
博客 热门话题 直播

如何解读大盘的缩量上涨呢又是对于消息提前预期

先河:震荡后有望盘升玉名:看懂长阴后反抽诱惑

周四两大核心看点!复盘:5月25日市场最强热点

缩量反弹 诱多or诱空收盘:如期企稳,后续看量能

5月25日周三早间市场信息大跌之后 剑指何方?

指数将进入低位平衡区!今天再跌将现抄底机会!

5月25日利好及影响个股幽兰:5月25日淘金早参

  • 又一长租公寓爆雷!黄金疯涨,“中国大妈”解套了?
  • 2019年那些翻车的首富们超强台风“利奇马”逼近
  • 全球股市重挫,黄金抢占C位警惕,又一白马股"凉了"
  • 中国单身成年人口超2亿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
  • 人民币"破7",央行紧急声明亚洲“整容王国”套路多深
  • 教授建议降低法定婚龄一夜暴富的“锦鲤”女孩咋样了
  • 徐小明 天赢居 寒江钓客 洛阳上官 幽兰行天下
  • 老孙头谈股 秦国安 龍哥论市 蒋律 股海潜蛟
  • 山东虎子 牛家庄 孔明看市 A炼金师 先知窝窝
  • 灵枝 旗帜先明 短线高手 牛传千股 龙头1988
  • 鸿牛 短线王 律动天成 海西一狼 五域论湛
  • 狗蛋 李博文 波段龙一 股市猎枪 涨停板老黄
  • MORE图说财经

    千方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22-05-25 18:22:08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佚名
    分享到
    关注中金在线: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潘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璠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9 月 17 日,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潘璠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璠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潘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长夏曙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夏曙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夏曙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1附件:新聘任公司总经理夏曙东先生简历

      夏曙东:男,1972 年 10 月生,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于 2000 年创立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理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自 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夏曙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9,692,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6%,其控制的法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9,175,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8,868,382 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7%。夏曙东先生与公司董事夏曙锋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曙东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