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1-08-13 21:51:38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佚名
关注中金在线:
-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程卫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卫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卫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卫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程卫民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刘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附件:
刘松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