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数据(600242.SH)遭创普保理起诉 涉案保理融资本金2800万元
2019-11-25 17:01:06
来源:格隆汇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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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25日丨中昌数据(600242,股吧)(600242.SH)公布,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创普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普保理”、“原告”)递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并将于2019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
被告一: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舟山中昌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三:杭州三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四:陈建铭,男,1956年4月29日出生,汉族。被告五:何永祥,男,1984年11月7日出生,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有追索权保理合同》;
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2800万元;
三、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保理融资利息暂计人民币35万元;
四、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逾期利息暂计人民币75.48万元(以上述第二项保理融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9年9月15日起暂计至2019年10月25日,截止2019年10月25日逾期期日为41天);
五、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费;
六、判令原告有权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合兴路中昌国际大厦603室房地产拍卖、变卖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4500万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二、三、四、五项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七、判令原告有权以杭州市西湖区颐景园综合楼103室,401室房地产拍卖、变卖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二、三、四、五项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八、判令原告有权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受降镇颐景山庄绮霞苑21号房地产拍卖、变卖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4500万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二、三、四、五项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九、判令原告有权以被告五名下持有的73.34万股“中昌数据”公司股票(代码“600242”)拍卖、变卖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4500万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二、三、四、五项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十、判令确认上述债权的清偿顺序为实现债权的费用、逾期利息、保理融资利息、保理融资本金。
十一、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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