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发布公告,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和湖北楚天联发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在湖北香溪长江公路大桥工程防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决定分别给予罚款35891.78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湖北香溪长江公路大桥工程防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两家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应视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罚款35891.78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中铁工业全资孙公司,中铁工业100%持有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而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又100%持有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