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生物否决芜湖华融增补董事提案后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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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资本邦讯,天山生物(300313)发布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山生物”)于2019年7月22日收到昌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传字第4339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昌吉市人民法院传唤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6时00到二十四号法庭就公司决议一案进行应诉。
原告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融”)认为,天山生物在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等规定,应当是无效的;天山生物在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未增加徐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行为,也违反了《公司法》等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在公司收到芜湖华融提交的关于增补董事提案后,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东增加临时提案进行回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芜湖华融提出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已经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要求,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19年4月22日,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芜湖华融增补董事提案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也对该事项的合规性、实际可操作性及董事会作出不予提交的决议依据的充分性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其对公司的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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