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财务造假 獐子岛拟被证监会处罚
2019-07-12 20:26:02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作者:佚名
关注中金在线:
-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因扇贝多次“游走”导致业绩亏损的獐子岛备受市场关注,早在2018年2月9日公司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而时隔一年多以后的2019年7月10日晚间,獐子岛公告称于7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记者从《事先告知书》中看到,獐子岛涉嫌违法的事实有: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拟决定: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厚刚、于成家、唐艳、赵志年、李金良等24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30万不等的罚款。
由此可见,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关于獐子岛的违规情况终于查明,目前公司收到的还只是《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最终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月31日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从《事先告知书》中还看到,由于当事人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獐子岛除了拟被证监会处罚,2019年上半年业绩还出现亏损的情况。记者从公司7月9日的公告中看到,预计2019年度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00万元-25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464.66万元。
至此可以看出,獐子岛业绩数次变脸似乎与扇贝游走关系不大,更多是人为因素。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