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客服
使用财视扫码登陆 中金二维码

下次自动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立即注册

其它账号登录:新浪QQ微信

手机网
首页>>市场>>个股资讯>>  正文
精华推荐 财经号
博客 热门话题 直播

余岳桐:亦喜亦忧,后市莫愁孤城:下周周线大概率收阳

老怪:至暗时刻点亮一盏心灯!浩瀚:下周达启动临界点

名道:空头市场还未结束!孔明:5月17日市场最强热点

展锋:单边大跌,严重挫伤投资者一狼:二次确认后出击

龙一:下周迎来变盘时刻風雲:虚假突破下方支撑2857

首席投顾送牛股 每天一只引航:四大原因引今天大跌!

股海:一阴包多阳再考验年线!隐者:冲高回调继续寻底

  • 上市公司股东被抓为避免退市一企业抛售401套房
  • 优衣库出大事了,46万人未能幸免端午节放假通知
  • 年薪408万女董秘怼散户北上资金单日溜走超百亿
  • 2018年平均工资出炉一款“小玩具”价格高达上万元
  • 重大利好!MSCI扩容名单公布“西北茅台”暂停上市
  • 奶牛即将消失,1亿孕妈慌了这位“碰瓷王”终于被拘
  • 徐小明 天赢居 寒江钓客 洛阳上官 幽兰行天下
  • 老孙头谈股 秦国安 龍哥论市 蒋律 股海潜蛟
  • 山东虎子 牛家庄 孔明看市 A炼金师 先知窝窝
  • 灵枝 旗帜先明 短线高手 牛传千股 龙头1988
  • 鸿牛 短线王 律动天成 海西一狼 五域论湛
  • 狗蛋 李博文 波段龙一 股市猎枪 涨停板老黄
  • MORE图说财经

    临商银行员工4年挪用近1700万 九成用来炒股炒期货

    2019-05-20 08:38: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已入驻财经号 作者:佚名
    分享到
    关注中金在线: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件银行员工挪用资金案件。该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在4年多时间里,先后17次挪用1692.35万元资金,其中超过90%高达1600.5万元用于购买期货、股票;91.85万元用于买车、买房以及个人消费。

      案发之后,该员工期货账户仅剩下1820.54元;证券账户总资产为294.23万元;挪用资金的两个账户也仅剩下千余元,分别为1528.26元、1148.04元。

      法院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认定其犯有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同时责令归还被害单位1692.35万元。

      先后17次作案

      2005年1月3日,临沂市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商银行),决定筹资建设职工住宅小区金茂花园,同时成立基建办。

      2010年5月,被告人高仁瑞经人事调整,被安排到临商银行基建办工作,担任基建办公室基建主管,负责出纳工作。

      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高仁瑞利用经手、管理临商银行职工集资建房资金的职务便利,先后17次挪用该笔资金共计1692.3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和个人使用。

      挪用的资金当中,1600.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期货、股票;91.85万元用于购买自用房产、车辆和个人消费等用途,其中,30万用于支付其私家车奥迪Q5首付、60万元用于支付其购买环球掌舵小区房产定金以及首付、1.85万元被高仁瑞个人陆续消费。

      2018年7月6日晚,高仁瑞在临商银行有关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临沂市公安局蓝山分局经侦大队投案,后对自己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外,2018年12月14日对高仁瑞所作的调查笔录,证实在临商银行其名下尾号为0453的账户存款108.61万元属于公款私存,是临商银行的公款。

      高仁瑞买股票、炒期货,收益如何呢?判决书显示,截至2018年8月1日,高仁瑞中州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仅为1820.54元;截至2018年8月2日,高仁瑞中泰证券账户总资产为294.23万元。

      高仁瑞用于挪用资金的两个账户,在案发后,账户余额分别为1528.26元、1148.04元。

      被处7年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认为,高仁瑞利用担任临沂市临商银行基建办公室基建主管、负责出纳工作的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另外,高仁瑞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从轻处罚。

      一审判定,高仁瑞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责令高仁瑞退赔被害单位临商银行1692.35万元;已冻结高仁瑞证券资金账户中的资产依法处置,所得款项冲抵前项退赔资金,退赔被害单位临商银行。已冻结高仁瑞名下的银行存款108.61万元,依法返还临商银行。

      宣判送达后,高仁瑞不服,提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量刑畸重;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用于挪用资金的其中一个账户有上诉人工资收入,不能认定91万元用于购买车辆、房屋”的上诉理由。但是,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法院一致。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对自首情节已经予以认定,并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其从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法院不予采纳。同时,二审法院查明,高仁瑞购买车辆、房产等实际消费共计186万余元。一审认定高仁瑞挪用91万余元用于购买车辆、房屋及家庭消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审法院不予采纳。

      因此,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畅帅帅)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