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发布澄清公告 称子公司普莱德发布会存诸多不实
2019-05-07 06:37:02
来源:上市公司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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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与全资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的矛盾进一步升级。5月6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普莱德于当日召开媒体发布会,对普莱德2018年度财务数据、普莱德2018年度审计等事项进行说明。对此,东方精工在当日晚间发布说明公告称,普莱德发布会存诸多不实。
据了解,4月17日,东方精工公告称,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公司普莱德2018年净利润为亏损2.19亿元,对普莱德计提38.48亿元商誉减值,由此,东方精工2018年归属净利亏损38.76亿元。根据报道,5月6日下午,普莱德管理层召开媒体发布会,称公司业绩“被亏损”,将矛头指向上市公司东方精工和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莱德管理层认为,东方精工和立信在审计报告程序上存在问题。普莱德与立信签过业务约定书,它应给普莱德出专项审计报告和业绩专项审核报告。普莱德没有看到、也没有在专项审计报告签字之前,立信已经出具了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得出了普莱德亏损的结论。这也直接导致东方精工对普莱德进行高额商誉减值并要求高额业绩补偿。普莱德管理层认为,东方精工和立信的做法有失公允。除了程序方面,普莱德对于数据也有很大异议。
对于子公司普莱德发布会事项,东方精工在5月6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此次普莱德媒体发布会的召开和管理人员声明的发布,均系普莱德原股东(即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普莱德原股东”)推荐至普莱德任职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方面发起之行为,召开媒体发布会的行为及管理人员声明的内容均未经普莱德董事会批准,未获得普莱德股东确认和授权。另外,东方精工称,本次媒体发布会及管理人员声明的内容存在诸多误导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关于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审计调整事宜及业绩补偿承诺人的业绩补偿事宜,东方精工表示保持坦诚、积极和务实的态度与普莱德原股东及其委派的普莱德管理人员沟通,但由于业绩补偿事项与普莱德原股东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目前未能达成一致。对于媒体发布会上普莱德管理层对立信会计师在执行对普莱德审计过程中的质疑与指责,东方精工表示,请密切留意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的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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