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8月8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各位董事会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8月19日,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朱继民董事长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王青海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徐凝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钱凯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毅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霍光来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青海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名干勇、单尚华、高培勇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对吴明瑜、李京文、李泊溪三位独立董事在6年任期内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上述人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3年底发行的20亿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后,股份总数由2,310,000,000股增加为2,966,526,057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应依法变更为2,966,526,057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1、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0,000,0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6,526,057元。”
2、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310,427,803股(截止2005年年末),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875,897,32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34,530,474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66,526,05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66,526,057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875,897,328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090,628,729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1、干勇,男,1947年8月生,汉族,博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冶金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吉林天宝矿机修厂、四川内江电力修造厂技术员,钢铁研究总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钢铁研究总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金属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稀土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协常委、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材料学部主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先进钢铁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1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干勇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单尚华,男,1946年3月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承德钢铁公司技术员,冶金部矿山司职员、副处长、处长,冶金部计划司处长、副司长,冶金部计划司副司长兼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兼规划研究院院长。2001年1月荣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
单尚华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高培勇,男,1959年1月生,汉族,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天津财经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培勇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