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21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4人,代表股份148,255,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0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席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48,095,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4%;反对21,9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137,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48,015,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4%;反对21,9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217,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 %。
3、《2007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同意147,921,4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8 %;反对154,3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148,082,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3%;反对35,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弃权137,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5、《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47,987,2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130,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弃权137,3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经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查证核定的本公司(母公司)的2007年税后净利润为175,147,343.56元,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514,734.36元,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目前的资本运作状况,拟再提取15%任意公积26,272,101.53元,当年净利润尚余131,360,507.67元,减去年初未分配利润超支58,220,438.3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是73,140,069.34元,现拟按每10股分1.5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含税)71,024,281.65元,尚结余未分配利润2,115,787.69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6、《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147,904,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5%;反对212,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138,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
7、《2007年度报告和摘要》。同意148,046,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23,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弃权185,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1%。
8、《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148,046,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29,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48,045,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 %;反对3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商议确定。
10、《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148,046,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9 %;反对29,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经修改的《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48,032,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 %;反对85,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137,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48,032,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反对4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独立董事制度》。同意148,032,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反对4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148,032,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反对4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17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意148,074,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反对4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137,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关于上海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为上海联吉合纤有限公司进口化工原料的议案》。同意763,9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14%;反对6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弃权137,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40%。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徐晨朱玉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