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不少于5个交易日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21日 07:46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昨日从深交所获悉,为规范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相关业务行为,深交所与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联合颁布了 《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对收购方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向股东提供的现金选择权业务进行专门规范。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选择现金申报期间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指引还对申报期间公司股票是否停牌,办理现金选择权业务时所需提交资料及信息披露要求等予以明确规定。
据了解,现金选择权是指当上市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时,相关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在规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的权利。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监高信息申报、非上市外资股转B股流通等相关业务行为,深交所还同时发布了第10-12号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