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拟转让所持本公司国家股的提示性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9日 06:10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广州冷机 公告编号:2008-012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拟转让所持本公司
国家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5月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集团”)通知,内容如下: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令”)的要求,经过万宝集团董事会决策,万宝集团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57,985,5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2%,并且要求拟受让方具备同上市公司整体资产置换的实力。
根据19号令的规范要求,本次万宝集团国有股权公开征集事宜的时间安排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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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万宝集团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目前万宝集团已获得广州市国资委对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的批复。
本公司最迟将于2008年5月22日公告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拟协议转让信息。
鉴于万宝集团本次公开征集中拟要求受让方具备同上市公司整体资产置换的实力,预计公司后续可能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对公司股价将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申请股票于2008年5月9日起继续停牌,万宝集团最迟将于2008年6月6日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如果万宝集团无法在2008年6月6日完成上述工作,公司也将即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广州冷机 公告编号:2008-013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由于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广州冷机,证券代码:000893)于2008年4月25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股票自2008年4月30日起停牌,对相关事项进行自查与核实。
二、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第四条的要求,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前二大股东,2008年5月7日本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国有股权事宜的通知”,函告本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57,985,5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2%,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冷机关于国有股东拟转让所持本公司国家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08-012)。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