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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9日 06:00 中国证券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08-012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390         公告编号:临2008-01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现对本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报纸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工程苏尼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8-009号)和于2008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临2008-011号)两个公告中的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如下补充:

  一、临2008-009号公告中,公司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人民币8.207亿元的贷款担保期限由2年变更为17年;公司为中铁工程苏尼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人民币6.2亿元的贷款担保期限由2年变更为10年。

  二、临2008-011号公告中提及的35家被担保人,因其中有8家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8项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08-013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390         公告编号:临2008-01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包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预计会期半天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北京铁道大厦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 会议提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08年度国际审计机构及国内审计机构,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6.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7.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 审议及批准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工程苏尼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9.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特别决议案:

  10. 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中铁董事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

  (三)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北京铁道大厦

  (四)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事项

  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08年度国际审计机构及国内审计机构,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6.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7.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 审议及批准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工程苏尼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二)特别决议事项

  10.审议及批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反映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相应缩减本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建议权,本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请股东大会审议:

  (1)原章程第二十二条:“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份和/或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后,公司注册将据实际发行情况作相应变更,并报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9,990万元。”

  (2)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十五)项:“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推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修订为:

  “(十五)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推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人选;全资、控股子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3)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四)项:“对全资子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出建议;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股东代表和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候选人提出建议;”修订为:

  “(四)对全资子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总经理(候选人)提出建议;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股东代表和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总经理的候选人提出建议;”。

  (三)披露情况

  上述第1、3、4、5、6、7、8、10项议案已于2008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临2008-007号公告及临2008-009号公告;第2项已于2008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临2008-008号公告;第9项议案已于2008年4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H 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大会出席回复和出席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08年6月5日(星期四)或该日之前在办公室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08年6月24日下午5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9:0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国中铁大厦A609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国中铁大厦(邮编:100055)

  联系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万明,段银华

  联系电话:010-51891497,010-51845147

  传真:010-51843559

  (二)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一: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或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08年6月25日召开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附件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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