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9日 05:52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4月24日披露2006年年报后暂停上市交易,2007年5月11日正式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暂停上市。
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中喜审字(2008)第012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显示,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0,428,442.3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08年5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信息披露。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