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6日 06:00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5月5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雄斌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08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共5 名,代表股份56,863,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挥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西南方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一)表决情况:同意56,863,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欣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丁挥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欣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