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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2日 06:32 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8年4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17,211,0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9%。公司董事郭先臣、胡联奎、王维航、刘燕京、刘建柱、苏纲、叶佛容、蓝伯雄,监事卢孝威、刘亚玲、董事会秘书胡家飞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陈朝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2、《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3、《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5、《公司2007年度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公司净利润为178,400,449.70元,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2,438,322.91元,计提盈余公积金11,693,439.24元,分配2006年度普通股股利67,821,000.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311,324,333.37元。

  以2007年末总股本34,925.4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985.086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6、《公司2007年度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2007年末总股本34,925.4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6,985.086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7、《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2008年国内会计师,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为55万元,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8、《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9、《对公司2007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7,211,0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孙蕊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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