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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01日 07:37 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名称: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创智

  股票代码:0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电话:0731-4403321

  联系人:蒋顺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3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还需要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注册资本:213573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30000000001292

  法人代表: 周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地税登记号: 430103740648021

  公司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联系电话:0731-4403321

  联系人: 蒋顺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财富证券持有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48)27,154,924股,占总股本的10.8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创智科技股份符合本公司董事会确立的“专业专注”的经营理念,体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做大做强公司证券经营主业。

  本公司在完成创智科技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后,不再持有创智科技的股份,承诺未来12个月以内无意继续增持创智科技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湘财资函[2007]14号),财富证券持有创智科技25,26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创智科技总股本的6.67%。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内容

  (一)2007年12月11日财富证券与大地集团在长沙市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有:

  转让方:财富证券

  受让方:大地集团

  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25,26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创智科技总股本的6.67%

  转让价款:88,410,000元

  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以创智科技2007年4月27日停牌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元

  付款安排: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地集团向财富证券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30%,约26,530,000元,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在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标的股份转让以及深交所已经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证监会批准创智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对该重组方案没有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大地集团向财富证券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其余70%,约人民币61,880,000元。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并自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确认,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到大地集团名下之日止为过渡期,由大地集团推荐的人员取代财富证券目前委派在创智科技工作的管理人员,参与创智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务决策,但财富证券仍保留对创智科技过渡期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监督的权力并支持、配合实施各项重组工作。

  (二)2008年3月20日,《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函》(湘国资产权函[2008]60号)函复原则同意财富证券将所持创智科技25,260,000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给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次股份转让还需要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发生过买卖创智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未持有创智科技已发行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函: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晖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245号)

  四、转让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让方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函》(湘国资产权函[2008]60号)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晖

  日期:2008年 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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