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由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7]174号文核准。自2007年7月6日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1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雄伟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市场部、股票投资部、产品规划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研究部、交易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基金运作部。市场部从事基金营销策划、渠道沟通、国际业务开发等工作。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产品维护和业绩分析等。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选择和组合管理。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宜。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董事会、党办及工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基金注册登记、直销及客户服务业务。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方大区,分别负责北方、华东、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基金销售和服务支持工作。此外还建立了企业年金顾问团,负责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方面的顾问服务。
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189人,其中59.3%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静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进入证券行业,历任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招商证券前身)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副总裁,先后分管招商证券的经纪、电脑、财务、电子商务、研究等业务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任中国国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夏永平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事部劳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汪晓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亚太经济研究中心、JP摩根(纽约总部)投资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亚洲区、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亚太区、香港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原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局长,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英国高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国兴业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康联马洪 (中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投资顾问。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教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商协会副主席,中国证券机构部顾问。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金宝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贵州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交易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门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包志涛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信托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债权维护处处长。
黄家华先生,监事,商贸学士。历任益高证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贷监控员、邓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顾问、瑞士丰泰私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经理、标准人寿亚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策划顾问、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总监、新鸿基优越理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尹庆军先生,监事,硕士。1991年7月至1995年10月在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1995年10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编译局办公厅秘书处工作,任科研外事秘书。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在中央编译出版社工作,任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2001年3月起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全先生,副总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进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员兼监察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伦敦总部及其下属牛顿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时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业务。2003年起主管公司运作部门和市场发展部门。李全先生还在新华富时指数委员会担任委员。
王德英先生,副总经理。199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工作,任开发部经理。1997年至2000年在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任总工程师。2000年1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07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财务和基金运作。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1992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院(Université Paris I-Panthéon Sorbonne),获商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7年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2007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肖颉先生,硕士。1998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11月至2000年10月在华夏证券研究所任行业与上市公司分析师。2000年11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2002年11月任基金裕阳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5月起任基金管理部专户管理小组基金经理助理。2005年2月4日起任基金裕华基金经理。2007年7月6日起任博时新兴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刘彦春先生,经济学硕士, 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于汉唐证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于中信资本研究部任研究员。2006年1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7月20日起任研究员兼博时新兴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肖风
委员:肖风、李全、杨锐、高阳、归江、唐定中、陈亮、邵凯。
杨锐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年8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师;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6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工作。2006年1月回国继续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策略分析师,5月起兼任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博时价值增长贰号基金经理。
高阳先生,硕士。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院国际贸易专业读硕士。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从事国债投资工作,任经理。2000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投资经理;2001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在英国BAILLIE GIFFORD 公司接受投资工作培训,并取得英国投资协会颁发的投资管理资格证书(IMC);2002 年10 月起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3年5月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4年7月任基金裕泽基金经理。2005年8月任基金裕隆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博时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基金裕隆基金经理。
归江先生,硕士。1998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在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在国泰君安资产管理部任基金经理。2002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起任社保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1月任社保独立帐户小组主管,兼社保基金经理。
唐定中先生,硕士。 1995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1994年至1998年,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总经理助理。1998年至2003年,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一级研究员。2003年2月至7月,于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社保基金经理职位。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部门总经理。
陈亮先生,经济学硕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至2001年先后在中信证券金融产品开发小组、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师、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经理助理、博时裕富基金经理。2006年8月起任股票投资部数量化投资组主管,兼任基金裕富、裕泽基金经理。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英国READING大学学习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2003年6月起任固定收益部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5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489.94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87年重新组建以来,交通银行各项业务和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在我国143个大中城市设有分支行,全行员工近6万人。截至2007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21358.80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5.58亿元人民币。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成功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商业银行。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举办的2006年第三届《Brand China品牌中国》大型调查的调查结果,交通银行再次蝉联“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 .1)”(银行类),同时荣获2006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TOP 10)(银行类)排名第二,并获得2006年“中国十大诚信品牌”(唯一入选银行)。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07年全球1000家银行的最新排名中,按一级资本排序,交行列第68位;按总资产排序,交行的排名则从去年的第73位上升到第69位。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80余人。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张岩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010-65171155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李侃侃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于媛
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农业银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光大银行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6.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于中国经济正处于长期稳定增长周期,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于全市场各类行业中的新兴高速成长企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3%并计入股票投资比例);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债券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以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配置。
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以及股权分置改革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本基金将在此基础上决定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2、行业配置
在整体的资产配置策略确定后,本基金将进行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不同行业的属性特征,及其在产业链上所处的相对位置、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
3、个股选择: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新兴成长型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对企业成长性指标、成长质量和相对价值进行评估,以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由于不同的成长型企业受不同的因素驱动,因此我们采用不同的成长性指标体系,来判断和初选不同成长类型的企业。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组合将通过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于所对应的债券基准的收益。
自上而下的分析。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做出判断或预测。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自下而上的分析。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5、其它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权证或其他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时,将通过对衍生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的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今后如果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5,856,409.27元,应收利息4,463,314.9元,应收申购款116,964,997.85元,应收证券清算款75,236,482.16元;
(4)、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分离交易可转债:
(6)、本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7)、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日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日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赎回费用
1)日常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0%。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采用累计权利费率结构。投资人当次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费率,等于当次申购金额加上其交易账户中该基金基金余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之和所对应的费率。本次公告的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2)日常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0%,本次公告的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为:
原裕华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调整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2、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7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最新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在“八、基金的集中申购”中,增加了基金集中申购的结果;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更新了 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转换”中,增加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在“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增加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相关内容;
8、在“十四、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9、在“十五、基金的业绩”中,增加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
10、在“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中,修改了基金资产估值的方法等相关内容;
11、在“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更新了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
12、在“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增加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内容;
13、在“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14、在“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并增加了对投资者服务的内容;
15、在“二十七、其它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1)2007年12月26日,经过公开拍卖,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竞得我司48%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股权转让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权变更最终以监管部门批准及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为准。
(2)2007年7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2007年7月1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4)2007年7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5)2007年7月2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6)2007年8月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购买博时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07年8月7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和《关于原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
(8)2007年8月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
(9)2007年8月15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柜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0)2007年8月3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月3日开放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11)2007年8月3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网上费率优惠公告》;
(12)2007年9月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关于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关于通过交通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13)2007年9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发展银行开展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07年9月2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15)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6)2007年9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购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2007年10月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2007年10月1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网上支付的公告》;
(19)2007年10月2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007年10月2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21)2007年10月24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7年第3号》;
(22)2007年11月2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3)2007年11月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4)2007年11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管理的基金获配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25)2007年11月16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6)2007年11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中信银行网上支付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将拍卖转让相关事宜的公告》;
(27)2007年11月2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28)2007年12月5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9)2007年12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0)2007年12月14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31)2007年12月17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32)2007年12月26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上出现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特别提示》;
(33)2008年1月4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