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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02日 06:38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4日发出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内容。2008年2月1日,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200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26%的股份,提交临时提案的时间、方式、内容符合规定。此外,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其他新的提案。?董事会现将该临时提案公告并作为2007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置公司所持云南铜业、航天电器股权的议案: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能源)于2007年3月、4月参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分别认购云南铜业、航天电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2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宝新能源持有的上述云南铜业、航天电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禁售期为12个月,分别将于2008年3月5日、2008年4月17日禁售期满解除禁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宝新能源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置持有的云南铜业、航天电器股票自禁售期满上市流通日至未来12个月内的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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