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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信托公司屯兵中小盘股(附股)
www.cnfol.com 2007年11月02日 14:32 中金在线/股票编辑部 紫·梵心
  【编者按】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基金喜好金融石化蓝筹股的投资风格对比鲜明的是,信托公司第三季度偏好各行业的中小盘股,但其投资并无侧重行业。目前信托业的资金实力不容忽视。据统计,截至3季度末,各信托公司的直接持股加上集合信托计划的持股,其总市值已经达到了255亿元。

  ==本文精彩导读==

  1、证监会:五招看穿非法证券陷阱

  2、市场情绪阶段触顶 或走低至4500点

  3、基金资产组合分析 集体分享难掩分歧

    三季度信托公司屯兵中小盘股(附股)

  4、许小年:基金同质化行为加剧波动

  5、生存空间窘迫 *ST公司或现破产先例

  证监会:五招看穿非法证券陷阱

  股票市场的聚富效应带来了众多的“打新”者,也让不少心存侥幸的人把先行一步找到即将上市的原始股视作致富捷径,却往往落入陷阱。

  证监会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昨天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对于普通的投资者,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是一个关键问题。据魏学春介绍,现阶段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是一些非上市公司编造虚假信息,以即将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政府批准等名义为诱饵,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买进容易获益难

  “现在还有很多持有原始股的人盼着这些公司能上市,一些涉案公司声称自己正筹备上市,认为原始股投资者和他们打官司,还不如等着公司上市。”在原始股维权律师团首席律师杨兆全看来,不光纯粹的上市骗局会让投资者血本无归。就算公司上市了,投资者也有可能无法从中获益。

  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1997年10月,朱先生以每股1元的价格买进了某上市公司转让的40000股原始股,后该公司于今年在港上市。朱先生希望能保留上市公司的股东身份,享受上市带来的收益,但相关公司却把他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股权转让无效,退出受让的股份。由于转让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被法院认定无效。

  由于转让本身不合法,朱先生被排除在合法股东之外,享受不到上市带来的利益。买原始股的人在公司没上市前,承担着各种风险,等到真有一天公司上市时,买原始股的人又会被他人以股权转让违法而剥夺股东身份。

  骗局花招百变

  原始股骗局已经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全面撒网。根据证监会的统计,2006年证监会系统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超过1000件,今年前3季度达到1100余件。目前,投诉量居高不下,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增加,但今年新发生的非法证券活动约占投诉量的5%,表明非法证券活动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正逐步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则大多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近期非法证券活动出现新动向,通过网络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案件在一些地区时常出现,且蔓延速度快、危害面广。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甄别防范有五招

  作为一般投资者如何防范和识别这些非法证券活动?

  昨天,魏学春给投资者提出了可供借鉴的5条简便易行的方法:

  一是投资者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高额回报”的股票投资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是仔细观察股票的发行、转让方式。如果股票发行、转让采取了公告、广告等公开方式,要看是否取得证监会的核准。三是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四是观察股票的发行、转让活动是否具有上面介绍的非法证券活动的特点和形式。如果有,就应当及时远离,避免上当受骗。五是遇到判断不清的问题时,可及时向当地证监部门咨询。(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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