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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新规 让上市公司一次亏足将成历史
www.cnfol.com 2006年11月13日 08:18   上海证券报 
  自己所买的股票突然曝出一年巨亏数十亿元,在股市打拼多年的投资者几乎每年都会遭遇这样的倒霉事。2007年1月1日以后,这种因上市公司"一次亏足"的操作方式而导致的巨亏,将成为历史。
  《通知》规定,明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为调节各期利润。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机会"一次亏足",或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随意调节利润;也不得随意变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如果公司滥用各项损失准备的计提、转回调节利润,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过去很多年里,减值冲回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热衷的秘密游戏。常见操作手法有两种:其一,在今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得今年大幅亏损),明年冲回,从而做出明年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避免退市;其二,选择某一年超大额计提,其后几年缓慢冲回,制造业绩小幅稳定攀升的财报,操纵利润。
  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上述两种冲回手段都是被默许的。但关于资产减值的新准则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冲回。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通道。
  《通知》还要求各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各项损失核销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各项资产的潜在损失做出适当估计,并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上市公司应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对其存在的不良资产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市公司在2006年出现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应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原计提减值的适当性,如缺乏充分证据,应按重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
  《通知》称,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检查其长期资产是否出现资产减值的迹象,如出现该迹象,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上市公司2007年及以后年度出现重大资产处置,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年以内大额冲回的,应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原减值准备计提的适当性,否则按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处理。(何军 初一 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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