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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电小股东叫板大股东:要求对价不低于10送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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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nfol.com 2006年06月12日 11:14 证券导报 燕飞 |
中国股市上史无前例以88倍市盈率发行的圈钱冠军--闽东电力,在上市高价圈走11.5亿巨资后业绩却一路走低,连年亏损直至沦为ST之列。
浙大信息学院的慧女士说:"我是ST闽电的股东,先是11.5元中签1000股,当时全家人还庆幸好运。因我老家投小水电的人很多,一般有20%左右的收益,最差的也有10%,所以非常看好此股,后被套后到8元补到7元再补。现手上有12000股。在我们老家,农民集资搞的小水电,每年也有10%的收益ST闽电却越做越亏,领导层把公司搞成这样,还照拿那么高的工资,这是为什么!"
目前和慧女士一样的闽电小股东通过各种方式,已联系了300余名流通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已经超过了1100万股,有理有据地提出了自己的对价方案,叫板闽电大股东:
经广泛征求流通股东意见,提出如下的股改要求:不低于10送8股
依据如下:
一、按照原始出资比例来看:
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理论,闽东在发行的时候即侵占流通股股东13557.04万股。流通股股东应得股份相当于每股得到13.5股。较之我们要求的10送8的底线比起来还少5.3557股 。
二、同相关公司进行比较:
1.目前市场中按10送5以上方案进行股改的公司已经有不少。
2.G用友(600588),当年和ST闽电一样也是"单边市场化定价"发行,G用友的发行市盈率为64.35倍,在股改时推出了10送5的优良股改方案;而*ST闽电的发行市盈率高达88.69倍,至今股价只有发行价的40%左右,我们所要求10送8的对价方案,无谓如何也不为过。
3.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论证:由于上市公司发行时,非流通股东做出了法律承诺"非流通股暂不流通",因而获准以"高溢价"方式发行股票。从1995年到2000年,我国共有681次发行上市(IPO),占中国股市IPO总数的75%。在"暂不流通"的法律承诺下,非流通股东获得了平均18.27倍发行市盈率的"高溢价"发行方式,那么当股改完全打破了"暂不流通"的法律承诺,非流通股东就必须对原有的"高溢价"发行做出补偿。
因为ST闽电上市之初获得了4.85倍多的高溢价,根据市场的平均10送3.2股的送股率,每10股必须送出3.2×4.85=15.5股。
三、从资产流失的角度来看:
公司资产由于管理层人为因素给造成流通股东的巨大的损失,应该给流通股东补偿。如大量资金收购破烂资产、大量现金委托理财打水漂、财务报表破绽百出、募集资金大肆挥霍等。
如果11.5亿元全部存入银行,按银行5年期利率2.88%,扣除了利息税算,5年到期应该有利息收入1.32亿,年平均利息收入2600万左右,折合每股收益0.086元,连我们家乡农民集资搞的小水电每年都有10%以上的收益,而闽电到04年底共造成累计3亿左右的亏损!
四、从公司的治理结构来看:
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是根除长久以来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制度性弊端的变革,同时在这场举世瞩目的制度性变革中,各上市公司也应本着充分保障流通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和流通股东沟通。不管过去做了什么,在这场变革当中都应该拿出沟通交流的诚意和勇气,逃避和漠视都不可能圆满解决问题。
当年的使大股东获取了惊人利益的"圈钱冠军",如今理应也做个新时期股改的"对价冠军"!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都是ST闽电公司忠诚的投资者, 我们和公司之间不是敌人而是朋友,顺利通过闽电的股改,使公司的发展步入一个高速健康发展的轨道,这将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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